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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利:研究区块链技术不要局限于某一点上中金在线 2018-03-27 10:08:25

  3月26日,中国银行原副行长、福建省海峡区块链研究院创始人王永利在2018年第七届海峡金融高峰论坛“拥抱数字未来——区块链颠覆价值传递方式”主题访谈环节,就区块链进行了分析。

  
王永利:研究区块链技术不要局限于某一点上
中国银行原副行长、福建省海峡区块链研究院创始人 王永利


  当前,区块链在国内非常热门,但是当大家在谈区块链的时候,我们应当首先谈共识,即区块链指的是什么。我们谈的到底是比特币式的完全封闭的区块链,还是进行多种技术组合并通过区块加密、连接和分布式存储来解决现实问题的区块链?是公链、联盟链,还是私链?这需要首先达成共识,目前人们在讲区块链时概念往往是不同的。

  我们在2015年成立了共享金融百人论坛,下设中国区块链研究联盟。我们海峡区块链研究院的骨干,执行院长高林挥先生率领的团队,就直接参与了工信部发布的《2016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发展白皮书》以及2017年发布的《区块链参考架构》、《区块链数据格式规范》标准研制、人才培训、测试验证、开源社区建设等项目。我们对区块链的认识也在不断加深。

  金融随着技术的进步而不断改进,货币传输方式、支付清算方式、金融运行方式等一直在提升,从最早通过邮局进行汇款,到有了局域网和专用网,通过电子银行网络传输,现在又在探索通过公用网互联网进行传输,价值传输早就在进行,只是方式方法在改进。以前都是需要通过中介进行,现在大家探索去中介、点对点传输的问题。这里需要明确的是,中介的存在与否并不是简单的单纯凭想象就能实现的,去中介是有必要前提条件的。

  去中介、点对点的支付或价值转移,首先需要的前提是发生往来关系的所有人都要在一个平台上注册才能实现。其次是其转移的价值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必须有保证。如果往来双方的信息不能直接碰头,并保证其转移价值的真实性、准确性,就不可能实现点对点直接转移,而必须通过中介才能完成。尤其在跨境汇款的时候,收付款双方在不同的银行开户,直接点对点汇根本走不通,必须通过银行,甚至通过银行间的清算组织,如SWIFT。

  比特币区块链实现了比特币的转移可以去中介、点对点进行,但条件是,比特币完全是系统内生资产,需要挖矿产生的数码,根本不是自然物质,从其产生开始,就要得到全网认证和记录,不可能造假,其真实性、准确性有充分的保证,由此,在比特币网络体系中进行比特币的转让,可以无需对所有者的身份有充分认知与验证,相互之间不认识,依然可以由出让者发起,进行比特币的转移。比特币是由加盟的节点共同运行和维护系统规则,其体系内只是运行需要挖矿产生的比特币一种资产或价值,形成了一种完全封闭的网络虚拟环境,是与现实世界隔离的。比特币体系说的“去中心”,是指去除中心化的机构和团队,实际上是把规则内置到系统内,所有规则由系统来执行,系统本身就是上帝,每个节点都必须严格遵守规则。所以,说区块链可以去中心、自组织,并不是每个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没有任何规则的自由世界是绝对不可以的。

  因此,比特币区块链看似一个非常完美的区块链,但实际上却成为一个绝对封闭的体系,与现实世界是两层关系,难以解决现实世界的问题,这样必然走入“死胡同。比特币要真实实现它的价值,不兑换成法定货币,其价值又将如何实现?限定在比特币这样的区块链内,到底是有利于促进金融发展,还是会束缚金融发展,这个问题其实很多人都没有认真思考。

  由于比特币区块链形成一个完全封闭的体系,比特币要与法定货币进行兑换,就需要一个外挂的系统,比特币区块链体系内并没有兑换法定货币这一功能。通过挖矿获得比特币,与用法定货币购买比特币是两回事。只有加入挖矿,参与整个体系运行才是比特币体系内的成员(节点)。炒作比特币的人不一定每个人都是比特币矿主,也不是它的节点或成员,而是在交易平台上注册,交易平台并不属于比特币体系。交易系统并不是一个去中心化的系统,而且中心化的经营。经常可以看到交易平台出事的新闻,但是比特币区块链因为其完整性、高度封闭性,到今天为止并没有出现问题,二者是两回事。由于没有受到比特币区块链的束缚,以及没有得到线下的有效监管,所以外挂的交易系统目前仍存在很多问题和风险。

  如此一来,如果运行比特币区块链实现现实世界的价值转移,那么这一系统就相当于在整个价值传输流程里加上了一个中介环节,而不是一个去中介的概念。因此,如果真的要研究和运用区块链,可能必须跳出比特币区块链的范式,不要再去追求用挖矿造币的区块链这样完整封闭的体系。比特币是区块链应用的一个成功案例,但也只是其中一个案例而已。现在当谈区块链的时候,有些人大谈特谈区块链优势,实际上都在谈比特币区块链的范式。

  区块链是多种技术的集成,比如加密技术、智能合约技术、区块的分布式处理和分布式存储、多重加密和多重备份的技术等等。它的优势并不在于这些单项技术,而在于集成创新。区块链的应用,必须立足于解决现实世界的的实际问题或痛点,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必须保证在将现实世界的价值推送到区块链上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第一步的信息不是完整、准确、合法的,随后区块链的技术再严谨也全是假的,所以第一步的信息验证是最重要的。真正挑战区块链的,在于其能不能落地应用,能不能实实在在解决现实世界真正的问题。监管部门要监管的不是网络虚拟货币,而是监管法定货币,主要监管法定货币和虚拟币的兑换,这一环节,特别是通过交易平台进行公开兑换时,必须实名制,要合法合规,满足反洗钱、反恐怖输送等监管要求。区块链本身可以研究和开发的成果很多,但不应仅仅局限于比特币式封闭的区块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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